1,本人与朋友在广州成立了个服装总公司,负责进货以及发货到分公司。并且在广西梧州成立了个分公司,下属有两个直营店,负责销售及回款。因为两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公账户。如果分公司账户进入资金的话先挨一个税,然后再转到总公司账户会又挨一个税。请问一下有什么方法可以合法合理一点避掉一部分税呢?2,银行公账户能转钱到私人账户么?以什么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