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录用:
1)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严重失误或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
2)在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3)在参加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应当给予降级以上处分;
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
6)有公务员法规定的应予以辞退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或者备案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十条》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