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这个50W或者100W是怎么打出去的,打到谁的账户上?
现在有比较好的项目吗,申请时间需要多长?

大家给些在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拿到临时的怎么取消条件等等

按照您的要求:

大致办理程序如下,不同项目有区别:
1、投资人与我公司签署委托投资协议书。
2、我公司专业律师设计申请方案,根据申请方案,在我公司的专业指导下准备申请材料。
3、投资人将投资金额汇入汇丰银行在美分行(HSBC Bank USA)的监管帐户。
4、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进行审批。
5、美国移民局收件后二个月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将在45-60天内收到由美国务院所寄出的文件包,并在领事馆面试日期前填妥此资料。没被批准的申请人则发还其原存放于监管账户的投资本息。
6、领事馆通知投资人面试日期,并要求投资人进行健康检查。此阶段申请周期大约一至二个月。
7、领事馆面试,移民官当场告知投资人面试结果。
8、获得签证后180天内,投资人须赴美。(投资人可举家迁往美国任何所欲居住的州,享受与美国公民相等权益的新生活。未来二年 中,除需维持每年有半年以上的居住时间外,投资人在此期间可自由进出美国)。
9、投资人于进入美国的21个月后(亦即条件式签证到期的前三个月),递交I-829申请表,请求解除条件。
10、投资人签证条件解除,成为正式之永久居民。再经三年,投资人可选择是否要成为美国公民。
11、五年投资期满,投资人取回5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

大致注意和问题:

1、什么是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
答:EB-5投资移民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它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2、“EB-5”投资移民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a. 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b. 在国家认可的目标就业地区(TEA)投资五十万美元并至少雇请十位雇员;
c. 在经政府批准的“地区中心”投资五十万美元。

3、什么是美国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答: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于政府特别规划核准的地区,以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美国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一项“地区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资于美国政府核准的“地区中心”,则移民申请的投资额降到五十万美元,并对原移民申请条件“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4、美国有哪些“地区中心”?
答:经过美国政府严格、繁复的审核,至今共有27家“地区中心”得到批准。其中本公司重点推荐以下地区中心:
加州CMB地区中心-于1997年获准接受外国投资移民
西雅图SODO地区中心-于1996年获准接受外国投资移民

5、每年“EB-5”签证的名额有限制吗?
答:有的。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6、申请“EB-5”移民的条件有哪些?
答:美国“EB-5”对申请人的条件相当宽松,投资人不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来源为合法取得。

7. 规定投资者的资产必须“合法取得”,如何理解?
根据USCIS的规定,投资者必须证明其资产为合法取得。这就要求投资者证明其投资资金是通过合法经营、工资收入、投资、财产出售、继承、赠与、借贷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8. 父母或者其他亲属赠与的资金能否用于EB-5投资?
可以,但必须证明该赠与是公平公正的行为,并不存在任何欺诈,赠与的资金也不得在投资者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收回。

9、申请“EB-5”移民,需要多久才能获得“绿卡”?
答: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六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

10. “有条件绿卡”和“正式绿卡”之间有什么区别?
根据规定,获得EB-5 移民签证的投资者可以取得“有条件绿卡”。有条件绿卡属于临时绿卡,有效期为2年。在2年届满前的3个月,必须向USCIS提出I-829申请。USCIS在审核申请人资金是否全部投资,是否创造了规定的就业机会后,将解除其签证附加条件并签发永久绿卡。除此以外,两种绿卡的持有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福利。

11、我可以为我的家人申请EB-5吗?
答:可以的。只要投资人的投资额达到“EB-5”的规定,则投资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儿女均可同时申请移民。

12. 如果之前曾向USCIS申请L-1、 E-2、 B或者其它签证遭拒,或者签证到期,是否还能申请?
以往拒签并不影响申请,除非拒签理由与移民欺诈或者其他重大问题有关。至关重要的是,在提出申请前,必须将所有的犯罪记录、健康记录或者以往移民记录向有限合伙企业和法律顾问披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08
具体的要求是:

(1)建立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购买一个现有的企业,加以改造或重组以成为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扩大原有的企业使其净资产和雇佣人员达到原来的140%,或投资使一个困难企业,就是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企业,保住现存所有雇员的职位。投资必须用真实资金,包括现金,机器设备,存货,及其它财产。如果是用银行贷款投资,必须是用投资人本人的私人财产作?抵押而得到的贷款。投资人与投资的企业之间的债券,票据,或借款等都不是投资。如果投资人和投资企业之间有任何承诺保证投资能够收回或获利的,都不算为投资。

(2)投资额要达到一百万美元。在某些特定地区可以投资50万美元,这些特定地区是指达到美国全国失业率1.5倍的地区或某些特定的农村地区。

(3)为不少于10个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创造全职的就业机会。移民法对投资移民中"全职员工"的定义是一星期至少工作超过35个小时的员工。如果投资一个在过去一到两年中净资产减值20%的困难企业,要在随后的至少两年内保住所有的现有雇员的职位。外国企业家申请投资移民的程序是先递交移民申请(I-526)。在I-526被批准后,如果外国企业家及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孩子在美国的,可以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如果在美国之外的,可以向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他们将会得到临时绿卡。在临时绿卡两年到期日之前的90天之内,他们可以递交I-829申请得到正式绿卡。目前转正式绿卡程序缓慢要接近3年多时间。

2、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移民美国移民法允许跨国公司派驻美国的高级行政主管人员和经理移民美国。

这类移民的具体要求是:

(1)移民申请受益人在过去3年中,在美国雇主于海外的子公司,母公司,分支机构或关联企业工作过1年,并且受益人到美国来是从事高级行政主管人员或经理职位的工作。

(2)跨国公司在美国和外国的业务是连续和惯常的。

(3)作为移民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在美国已经持续运作1年。

这个移民类别中的经理是指:

管理公司的某个部门,职能或组成部份;指挥,监督其它人员及工作;有权力解雇或聘用员工,并行使日常管理工作的经理。

而行政主管人员是指:

指导公司的管理或重要部门,确立目标和政策,有权作出较大的决定,只受命于更高级别的行政主管,董事或股东的管理人员。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移民的程序是先递交移民申请(I-140)。经理主管以及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孩子如果在美国的,可以在递交I-140的同时或在I-140被批准后,递交I-485申请调整身份;如果在美国之外的,可以在I-140被批准后向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

这两类移民类别的区别:

(1)投资移民需要有实力,就是有钱,只有投资额达到要求才能办移民。而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移民是需要有公司的设立,没有明确的对金钱的要求,钱多钱少都有可能办到。关键取决于营业实绩,而不在乎金钱投资多少。

(2)投资移民先拿临时绿卡,在2年考验期满后才能拿正式绿卡,并且等待正式绿卡的时间较长。而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移民申请批准后拿到的就是正式绿卡。

(3)投资移民风险较大,还要雇10个美国人工作。而跨国公司经理主管要求有工作经历,美国公司必须有一年历史。

这两类移民类别在办理[FS:PAGE]时既要符合美国移民法的要求,又需要对公司法和会计知识有所了解,因而操作起来需要有专业经验和专门技巧。申请人应当聘用AMSC有经验的律师办理。
第2个回答  2009-04-08
由于这里说明的字数有限,我现在发两个网址,你上去看看,希望能帮到你。
出国网http://www.chuguo.cn/news/46279.xhtml
华商网http://abroad.hsw.cn/2008-07/18/content_10151990_2.htm
如果没有满意的答案,你可以到http://zhidao.baidu.com/q?word=%C3%C0%B9%FAEB5%CD%B6%D7%CA%D2%C6%C3%F1&ct=17&pn=0&tn=ikaslist&rn=10&lm=0&fr=search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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