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司效益不是很好,老板不想(裁人)赔偿,所以让人事想尽办法赶我们走。最后决定:调其他部门既没有适合我的工作而且我也没能力做,所以赔我一个月工资让我自动辞职(入职时间:2007年9月到现在),我所在的岗位撤销。希望大家能给我解解难,我该不该走?我要求公司赔我两个月,合理吗?签了三年的合同,时间:2007年9月-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