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02
看样子像是骗人的
不管怎样,我还是就我知道的给你说一下。
我给你举个实际例子讲一下:
A出资30万,B出资20万,注册一个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那么此时,这个有限公司就具备了公司法人的法律地位,有限公司有50万资产,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社会中进行经济活动,如果因公司经营不善,欠外债70万,公司也仅是以这50万资产偿还70万债务,因为不够全额偿还,那么按债务比例进行清偿。而股东因承担有限责任,那至多损失30万,B至多损失20万,将不与公司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不能向这两个股东再以其它资产清偿债务。
但如果能证明A和B的个人资产与公司的资产混同、帐目不清、A和B故意利有法人的有限责任进行违法活动,那么将推翻“有限责任”这一制度,股东将承担连带责任,即不足的20万,A和B还是要清偿的。
基本上说明白了吗,如果那两个台湾人的确是一心做生意,不是想骗钱,害人的,用谁来注册倒无所谓,但如果他们想骗钱害人,那到时候他们坐飞机回台湾了,你这个最大股东不傻脸了?公安可不会听你在那解释的,股东名册上写的是你的名字,这就证明你是最大股东,责任就由你来担。因为政治方面的原因,内地和台湾是没有什么司法协助和引渡之类的协议的,到时候你能说的清吗?
综合来说,如果他们不给你什么特别的实际利益的话,这种出力不落好的事,不要去干,要是他们能给你个10万8万的,你详细的咨询律师后,综合风险,再做决定也不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03
如果你不是法定代表人,即使公司做了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一般情况下不会牵涉到你本人;但是公司虚报或者抽逃注册资本,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第3个回答 2009-04-09
你是股东,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绝对逃不掉,如果这个公司欠债,你要按照出资比例偿还债务呢。以上信息由企业顾问在线提供。
第4个回答 2009-04-04
虚报资产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亏了要承担损失;公司违反法律经营,如明知,将按作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