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3月到公司实习,然后就在公司工作。当时经济还好,公司非让我们签5年合同,到今年经济危机了,公司把我们这些来的时间不长的都往下调。
我现在不想干了,公司让先交辞职申请,我也交了。
然后让我一个月后走。
我想知道:
一个月后公司应该给我们什么证明或者别的?
我的档案该怎么办?
怎么转到新公司?
我等待的这一个月没上班,是不是还要交违约金?
我刚毕业不到一年,是不是还要到人事局或者学校开派遣证?
辞职后,转档案还要在原公司等多长时间?
谢谢朋友们的帮助。
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须在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
流程:
(1)在高校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至人才中心。
(2)在原工作单位的辞职、辞退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档案:本人或委托人凭身份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辞职(辞退)等离职文书、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有效文书到我中心开《商调函》后,凭《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3)、在人才中心的流动人员档案,本人或委托人凭身份证到成都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到对方人才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拓展资料:
完整的人事档案应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材料,学历、职称材料,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入党、入团材料,奖惩材料,录用聘用任免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登记表和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人事档案是不能自己保管的。辞职后,人事档案应该由原来的单位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当然,要付管理费。待业期间的各项基金都要自己承担交付。
原工作单位不肯办理档案转移想申请法律援助是比较难通过,如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又需要律师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指出,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十七条 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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