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二者怎么区分?

如题所述

  一、含义不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终止方式不同
  前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某项工作结束了,合同就终止了。
  但后者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前提来确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只有是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的区别
  前者,不能约定试用期。后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以上低于6个月以下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0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例如,某公司因建厂房,请来工程师张某,双方约定厂房建好后合同终止。那么当厂房完工,就是合同任务完成时,合同自然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