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和接待制度二、明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基本要求三、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要讲文明、讲礼貌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收费规定五、加强内外监督六、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各地可以依照本规范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