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调岗,我不同意,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金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做综合内勤的工作,公司强制调岗为培训,只做培训的相关报表,和内勤性质基本一致,现又要调岗为销售人员,我不同意。但公司给我们签定的劳动合同就是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不是综合内勤的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得到经济补偿金吗?补偿金是不是按一年补一个月,按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2009年12月18日入司,到现在两年零六个月,求高人指点,谢谢!

第1个回答  2018-10-17
既然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岗位是销售人员,那么公司让你做销售并不违反劳动合同,你无法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8-12-06
劳动合同签的就是销售人员,现在调岗为销售人员,估计不行。
第3个回答  2018-11-07
您的问题中有一些细节,请您注意一下:
一、您是2009年12月18日入司,到现在两年零六个月,公司给你们签定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的还是其他方式的?
二、你说“公司给我们签定的劳动合同就是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是所有的劳动合同都是这样签订的吗?“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中具体对工作岗位是怎么描述的?
三、公司调整你的具体岗位,是否进行了转岗培训?
第4个回答  2012-06-18
按照您所说的变动合同上注明的职责是需要培训的,工资赔偿就是一年一个月,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赔偿
第5个回答  2019-05-13
虽然你的劳动合同是签订的销售,但是这两年你都是从事的内勤工作,所以事实上你们的劳动关系就是内勤,公司是不能随意调整的,如果你要求解除,就是一年补一个月,是按照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一共是2.5个月。
如果是公司以你不同意调岗为由开除你,那你可以要求一年补2个月,一共是5个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