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要买一套还建房,157平米 55万 ,谈好了先给10万定金等他把(分配协议)上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然后剩下的一次付清后期对方协助我办理房产证。后来给了10万定金后,我们又听说还建房隐患太多合同不能公证也不能办理房产证,有的人买了后卖方可以打官司要回。所以我们不想要了,可是对方不肯退钱,多次协商无果。这种情况我们去法院打官司可以吧钱全退回来吗?
我们没有写协议或者合同,我们写的是收条,上面大概内容是
今收到我的购房定金10万元。
然后是房子的位置和多少栋几单元几号。房屋总价55万。
余款在对方吧(分配协议)更名为我的名字后一次性付清。
出售方后期协助我办理房产证,费用由我出。
没有写违约条款。
我们和他商量承认他几千元的损失,对方还是不同意,您看如果法院判定的话我们最高会承担多少钱?
商量多次对方不肯让步并且说他卖房之前都打听过了。他咬住定金的定字,说国家法律规定定金是不用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