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1-19
你好:
一、不用太着急了,你的事情是完全可以去劳动仲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所以说你不用总是请假,该公司并不是不辞退你就不用承担责任了,你也可以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要是想提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一些证据,其中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工资收入的证据等等。个人认为你的事情最终会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