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6-07
无论是诉讼保全还是执行阶段,原告提供的和法院到银行查询到的被告的所有帐户都可以冻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08
人民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对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冻结行为均是法律所赋予司法职权!在诉讼阶段,一般由申请人原告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交担保和被查封、冻结的财产信息,针对被告的银行账户,一般不要求提供,但如果能提供则会方便法院的工作。在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必须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调查,所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是主动调查,主动调查就会将被执行人所有的账户进行调查!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6
一般是由原告提供账号,法院查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