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回来的。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转回来,当你不在外地工作了,带好原单位给你的离职证明,去原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业务,然后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累积并入社保年限。
社保转移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3、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扩展资料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一、可以转回来的。在外地交的社保能转回来,当你不在外地工作了,带好原单位给你的离职证明,去原单位所在区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业务,然后转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累积并入社保年限。
二、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四、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扩展资料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社保转移
我以前在外地上班的时候,公司人事部非要我的人事档案不可,说没有人事档案就交不了社保,是这样吗?您能给我说说公司给那些外地户口的职工办社保时,需要哪些证件吗?谢谢!
追答公司要求要人事档案是理所当然的事,主动权在单位人事不在社保局,办理社保要求的资料是: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职工名册及工资表。
现在社保政策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样要缴纳社保,包括农民工、临时工、固定工、合同工,只要发生了事实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公司就必须主动为所有员工办理社保。
但是现在好多单位把参加社保与签订劳动合同捆绑在一起,这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人事档案只是用人单位作为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安排、劳动工资定级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