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了,但是没有更改营业执照副本上的地址,工商局发现了说擅自更改营业执照副本地址罚款1万元,这样合理吗?求具体给出法律条例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这些我们都没有啊,只是没有及时去变更地址
我没看清,应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是那个具体时间我确实不记得了
非常感谢,想咨询一下有没有可以减少罚款的条例呢?
好像没有吧,一万是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