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总以个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用于公司业务,这个税务账可以不做吗?

如题所述

你好,以个人借款名义入账
1、收入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老总
2、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
但存在以下问题:
1、所得税税前列支问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现在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执行,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允许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问题:企业支付给个人借款的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以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的企业应该在支付时依法代扣代缴。这个是必缴的。
3、营业税及附加问题:取得(支付)利息按照“金融业”,按5%税率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及随营业税计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个规定各省市要求不一样,有的省市不管,有的就要征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顺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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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6
用于公司业务,你肯定是要挂账的。你得挂老总的往来。
比如帮公司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XX
贷:其他应付款-老总追问

但是每个月要还本金及利息,这个税务账可以不做吗?

追答

这个就是老板的事。毕竟是以个人。不是公司。

追问

可以直接做银行借款吗?然后每月的本金及利息由公司来还

追答

这个按理说是不行的,无法准确核实是否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

追问

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用于购买机械设备

追答

你企业只是一面之词,而税务局,或什么查你,会以无法准确核实理由不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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