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如题所述

正确的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解约只能是劳动者提出(或人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终止),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单位提出,则必须给补偿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11-28
合同期满终止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的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法犯罪等)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第2个回答  2007-11-28
一楼的,你别充大尾巴狼,
说的狗屁不通还扯啥呀
第3个回答  2007-11-28
首先纠正个错误,不要说 新的《劳动合同法》,因为劳动合同法本来就没有,没有新旧之分。

我总结了下列几种情况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支付补偿金:

1、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2、合同未满自动离职的。
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被开除的。
4、合同自然中止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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