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门窗安全5.4.2规定: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12 建筑中的疏散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民用建筑和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除甲、乙类生产房间外,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
3、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公用部分6.2.5 规定: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入户门设计为往外开主要是基于消防安全的考虑。遇到火灾等危险情况时一般人的本能反应是推门而出,所以入户门设计是朝向疏散的方向。比如公共建筑则不太可能会将入户门设计为往内开。
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参考资料来源:知网-建筑设计防火及防火规范探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