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目前形势不容乐观,新政未出,排期已久,建议还是早做打算
A
B.
简单解释下表A和表B,以及与11月份的对比:
1. 两张排期表,两个截止日。表A是最终裁定日(FAD),表B是递交申请日(DFA)。
2. 表A,最终裁定日(FAD)的截止日,前进三周。
3. 表B,DFA截止日,一般会保持不变,或全年可能稍微向前前进一点,12月继续维持不变。虽然维持不变,但是表B还在,能看到奥巴马移民新政还在继续。
对于EB-5申请人的影响:
1. 按照表A,如果你的优先日在2013年12月15日之前,并且I-526已经获批,你就可以广领馆面试或者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马上可以获批签证或绿卡;
2. 按照表B,如果你的优先日是2015年5月1日之前,在2013年12月15日之后,请再耐心等待大概一周的时间。按照11月份USCIS(移民局)的通知,他们将在DOS发布签证公告牌的一周之内,发出通告,决定用表A还是表B,在美国递交I-485(转换身份的)申请;
3. 如果,同10月份和11月份一样,USCIS继续使用表B作为递交I-485申请的时间,对于在表A和表B间的申请人,在I-526申请获批之时,你在美国有合法居留身份,就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虽然不能马上获批绿卡,但是可以拿到工卡或者工卡+回美证的二合一卡片;或者如果人在中国的话,会收到签证中心发来的付款通知,递交DS-260表格,并且或有可能锁定随行子女年龄。
* 请注意,上述锁定随行子女年龄的说法,尚有争议,官方还未明确。
现在,计算下排期造成的等待时间:
依据表A,2015年11月的EB-5排期为,2年左右,按照当前I-526的审理时间平均为14个月左右,可以得出:
增加的等待时间 = 排期倒退时间 - I-526审批时间 = 24个月 - 14个月 = 10个月
换句话说,当前中国大陆投资者的EB-5申请者,平均还是只需要多等10个月。同时,在等待过程中,签证流程已经启动,再扣除通常3个月左右的NVC流程时间,最终来讲,比没有排期的情况下平均多等7个月,还是比较理想的。
简单总结下12月份的排期表:
1. 表A,最终裁定日(FAD)的截止日,前进3周,也就是排期造成中国申请人平均多等7个月左右,还算理想;
2. 继续双排期表,奥巴马移民改革新政还在继续;
3. 在表A和表B间的申请人,还需等待USCIS在一周内公布,是按照表A还是表B递交I-485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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