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导致纠纷怎么办?

房屋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不符并且差别很大,合同我也看不太明白,感觉规定的也不是太清楚。请问遇到这种问题通常都是怎么解决的呢?我可以找开发商要求赔偿吗?我的钱都拿来买房子,接下来还要装修,个人不太想找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听说律师费实在是贵的吓人!

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专门说到这一点。
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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