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未向劳动部门进行申报确认,需要在提前退休档案里放工资表,证明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如果单位向劳动部门进行了申报确认,则不需要在提前退休档案放工资表。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 应按最高的标准发给。 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扩展资料
一些特殊工种,由于劳动强度大、危险程度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提前退休,但在现实中,不少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却不能顺利享受到这项待遇。
根据原劳动部颁布的规定,按照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职工,必须是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一些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却正是在年限上遇到审批难题。
记者发现,各地均须以职工档案记录的工作年限为审批材料,如果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均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而近20多来年,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造成了档案丢失和记录不及时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很多特殊工种工人年限不够,无法申请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