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记、副省长退休年龄在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领导是65岁,但任期未满的可延期3年,所以大多数68岁。
省部级副职是65岁,但60岁以后要安排人大、政协等“二线”。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长任职规定:62岁可新(升)任,63岁可连任,64岁不留任,65岁必退任。换届年龄到职规定:省委书记、省长65岁,纪委书记63岁,其他常委60岁。
扩展资料: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第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一)达到退休年龄的;
(二)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继续担任现职务的;
(三)不称职需要调整职务的;
(四)自愿辞职或者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
(五)因受处分或处罚需要变动职务或者被罢免职务的;
(六)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的。
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年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