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备案,不备案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法律分析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合同书》;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4、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三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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