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了,我俩的房产证被他私自抵押借高利贷,且借条上有冒充我的签名,此抵押有法律效力吗?我该怎...

丈夫失踪了,我俩的房产证被他私自抵押借高利贷,且借条上有冒充我的签名,此抵押有法律效力吗?我该怎么维护我自己权益,

既然是冒充签名,则属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民事行为无效,你可向房产局主张撤销抵押或向法院起诉确认抵押无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22
抵押合同部分无效,即你的那部分财产抵押无效。如果你们双方没有财产约定,则法律上视为双方共同共有,一人一半。就他自己的一般财产设定抵押来说符合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有效,而你的一般则属于无效。
保护自己的权利。
1、失踪多少时间?如果超过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则你可以成为财产管理人,有权利处理夫妻名下所有财产。
2、如果失踪超过四年,则可直接向法院宣告死亡,那么后果是,你们的夫妻关系自然解除,财产发生法定继承。你也可以处理夫妻名下所有财产。
3、就抵押一事而言,由于你的财产抵押全设定无效,即便执行财产也只能执行你丈夫名下的一般财产,不会全部执行。另外,如果是唯一一套住房,法院是不会强制执行的,为的是保障你的基本生活需要。
4、当然,高利贷和正常的银行抵押贷款不同,可能会有特殊情况,也许会存在非正规的情形发生,具体如何选择还是在你自己,是走还是留。
总之,目前现有的财产,属于你的终将还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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