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毒工种提前退休

意思说我爸爸以前在印刷厂工作,工作担任有铸字,修版,刻字。铸字做了5年,然后又换一两年刻板和刻字又换回铸字几年,因为这3个职务都是有毒的,然后去搞退休手续,别人只承认铸字是有毒的,其他不承认,然后就加起来铸字就有10年,搞退休手续那些人说衔接不上,不承认不给办理退休手续。请问这还有什么办法吗,望好心人知道的说下,小弟万分感激。家里也是比较困难的。
意思就是社会人力资源那里就不承认刻板和刻字是有毒的,而且还说社会人力那里说档案与工种不符合。哎

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退休:(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上述年限是指从事每项工种的实际工作年限。
  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原为国有企业职工,且在本通知下发之前,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5年以上,解除劳动关系后,又灵活就业或从事自由职业的,仍可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年龄条件规定的年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即:原为国有企业女工人的,仍可按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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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4

    是否有毒有害工种,国家有目录。不是在这个目录上的工作都不承认。所以,民间或者说现场认为有毒有害的,未必就一定能够得到办理手续时的认可,这很正常。

    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工龄不连续就不能办理相关手续,似乎各地执行不一。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个“社会人力资源”是个什么机关,但这个事情你应找本企业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确认,与其它单位无关。

    至于说档案记载与实际工种不符合,应问清楚具体情况。不否认档案记录在改革开放后存在着混乱、漏记的情况,问清楚了再设法举证,能够把事情搞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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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1-14
有毒有害特殊工种退休政策,全国一致,都是执行的国发(78)104号文件,和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各省市没有权利制定退休政策,因此,特殊工种,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缴费满15年以上,从事年限达到规定年限,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第3个回答  2017-11-14
你的关键问题是中间不承认有毒,前后是不能加起来计算的,需要连读工作时间满十年。这是不能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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