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在两个星期就喜欢上刚认识的人,是不是说明她很花心,滥情?

跟初恋男友分手第二天想去溜冰发泄,在溜冰场他看到我了,就来跟我搭讪,我们就认识了,到现在为止我跟他认识才两个多星期,他对我很好这就不用多说了,经过聊天一起玩过几次,我发现我好像喜欢上他了,但是只有这么短点时间,这是感激之情还是爱情,还是因为我在人生的最低谷的时候认识了他受到了他的对我的好?如果真是喜欢上了,这是不是就说明我花心,滥情?

我个人认为吧,一般初恋分手后,短时间内认识的第二个人一般都是水泡,你有好感只是刚好拟补你心里面的渴望啧,或许好多人会觉得我讲得有些偏激,不过请大家放下主观意识去理解这件事,就应该会觉得差不多,当然啦,不是必然系水泡,只是很多时候会系啧,如果你想问甘样能否证明你是花心、滥情,我只能够告诉你,爱一个人或喜欢上一个人无罪,但不负责任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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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4
我感觉这不是喜欢,是有好感,他刚好出现了而已,-如果真喜欢上了,也不能说明你花心
第2个回答  2013-03-24
你爱上一个人,跟你对他有感觉是不一样的。
这不算什么花心,但是自己最好有个度。别见一个就喜欢一个就好。
这个缘分到了你挡都挡不住。试着去交流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3-24
真爱无罪 喜欢就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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