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问题,请各位帮帮忙

本人现在在广州一家软件公司上班,目前还在试用期。入职的时候已签了劳动合同。

现有如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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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1)中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为1750元/月,考核工资为750元/月,总额合计为2500元/月。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和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3、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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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内容,我现在对计时工资里的1,2小项不是很理解,第1小项的2500元是转正后的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
复试的时候只谈了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经理也没有提,但是他又给第一小项写了2500。 我签了以年的劳动合同,好像现在的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都在一起。

你的合同算正式的合同了,如果甲方承诺试用期后给你多少工资的话,那么他会在合同里注明的,像你的情况的话就是实际工资2500了,如果你的表现差的话,他有可能会少给你算工资的,因为你基本工资是1750,750是考核工资,也就是说那750要经过考核的,考核成绩好的或是合格就可以领到750,如果不达标还可能会减你的考核工资,至于试用期后的工资那就要看你的表现和工作能力了,因为你们之前没有谈好试用期后的工资,所以你一定要表现的很好,那么还要看甲方的印象,如果甲方大方点的话可能给你多加几百块,如果你没什么表现的话,那么就别指望加工资了,如果之前你们谈好了的话,那么就会在合同里说明的,那试用期过后就一定会给你加到那个数的!如果没加到你可以和他理论要求加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5-12
第1小项的2500元是转正后的工资。其中,750元的考核工资是根据你的表现而发放,如何发放应该有具体定义。

第2小项的2500元是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80%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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