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待了20天了 就是打架还是轻伤对方也不追究了 现在案子交到检查院了 这个案子的话检察院会不会放人

如题所述

既然是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说明这个案件已经构成了犯罪,虽然对方不追究,但公诉案件不需要对方追究的,而是由国家代表社会和受害人对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所以不能以对方不追究来确定该人是不是有罪或罪轻罪重。虽然打架造成对方轻伤,但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国家司法机关就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你家对对方的轻伤进行赔偿,赔偿款到位后,让对方向检察院提交一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书,检察院会考虑是否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如果不赔偿,对方只是不追究,但对案件的进展不表态,也说明对方还是想以沉默的方式,促成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也一样会起诉当事人的。只有让对方提出不追究的申请,才能使检察院考虑不起诉当事人,而要让对方提出这样的申请,就必须给予对方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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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5
轻伤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对方不追究,顶多是在判刑是对你从轻处罚而已。
我建议你在你们当地请个律师,争取让检察院做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操作得当,完全没事。
第2个回答  2013-07-25
放人的概念你理解的是不追究责任?
因为已经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就很有九成五的可能起诉你,除非走当事人和解程序,这就考虑到你家庭的各种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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