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化?

如题所述

商业化即市场化,以营利为第一要义的行为。商业化是相对艺术化而言的,艺术可以是非常有个性的非常自由的表达个人情感的东西,而商业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

所谓的商业化是相对艺术化而言的,艺术可以是非常有个性的非常自由的表达个人情感的东西!而商业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不管是艺术化还是商业化,前提是要符合最基本的大众审美观——版式,颜色,元素,统一这些美学基础。

只不过艺术化可以有非常独特的表现方式,可以不被大众所接受,而商业主要是让大众能接受并明白,当然商业和艺术一般都是结合起来的,只不过侧重不同。

商业化一般在西方认为有如下顺序:

分五步,四个战略缺陷(战略缺陷就是容易错的地方)。

第一步是构想:主要表现为完成新的发现,诸如申请个人专利,或购买他人专利。此期间一般找研究同伴,媒体,同学等人来当投资方。

第一个战略缺陷:兴趣战略缺陷。

第二步是发展:主要表现为应用新的发现,诸如将专利投入到发明,使得一项抽象的研究成果转化成物质实体。此期间主要找研究同伴,有可能用此新技术的人来当投资方。

第二个战略缺陷:技术战略缺陷。

第三步是展示:主要表现为完成产品,完善产品的功能,并将其介绍给一些人。此期间主要找可能的消费者做投资人。

第三个战略缺陷:市场战略缺陷。

第四步是推广:主要表现为将产品介绍给大部分人,并使得有用户支持新产品,有公司愿意投资生产。此期间一般找用户,消费者来投资。

第四个战略缺陷:扩散战略缺陷。

第五步是维持:主要表现是着手于扩大利润,或者准备分出一部分货单给竞争对手。主要投资方就是大公司,经济合作伙伴,或者更换地域寻求外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03

商业化即市场化,以营利为第一要义的行为。所谓的商业化是相对艺术化而言的,艺术可以是非常有个性的非常自由的表达个人情感的东西!而商业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不管是艺术化还是商业化,前提是要符合最基本的大众审美观——版式,颜色,元素,统一这些美学基础。

只不过艺术化可以有非常独特的表现方式,可以不被大众所接受,而商业主要是让大众能接受并明白,当然商业和艺术一般都是结合起来的,只不过侧重不同。



扩展资料

商业化促进生产社会化,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动员社会资源,满足人们日益增长及不断差异化的物质文化需求。通过科研、教育、文化,使人们获得符合自己个性,能够发挥个人禀赋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形成自由的意识和充分的创造力。

培养能为工业化生产提供充足而丰富的生产要素的,协调生产关系和生产过程,促使工业产品充分而迅速的实现价值,从而建立循环高效完善的工业体系。提高人们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使人们获得满足自我需求的财富,传播适当的消费理念,促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为工业提供成熟的消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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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05
先所谓的商业化是相对艺术化而言的,艺术可以是非常有个性的非常自由的表达个人情感的东西!而商业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不管是艺术化还是商业化,前提是要符合最基本的大众审美观——版式,颜色,元素,统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20
将技术转化为滚滚财源的冲动,胜算能有几成?在这个商业社会中,只有产品才是硬道理。

  文/基·川畸(Guy Kawasaki) 编译/薛桂英

  每一次技术创新所产生的商业效果都会使得像实验室、国防科技开发者以及航空公司这样的研究机构想要分得一杯羹。他们的逻辑是这样的:“我们发明的卫星成像技术可以应用于娱乐视频,所以才可以创造YouTube,然后以16亿美元卖给Google。既然我们已经做了这一年的预算,那就找一个投资商来投钱。要想做一个更好的You Tube能有多难?”

  我一直站在试图卖掉这些技术的机构的对立面。我可以告诉你,这种交易简直太难了:达成这种交易简直是不可能的。看看大多数研发机构试图规定对方接受的条件就会知道我的意思:

  他们认为,创业公司不能雇用他们的任何员工。因为他们不希望员工从工作中分心。他们唯一能提供的仅是一张光盘,上面存有他们的研究结果。当交易一旦达成,他们只会将研究结果邮寄至企业;他们认为他们的技术如此伟大,以至于他们不会提供任何形式的特权和永久的许可;因为他们的技术就是“公司”,他们想拥有80%的股份。而且,他们想要专利的50%,附带500万美元的预付款。500万美元相当于第一轮投资的两倍;同时他们想限制公司所要打入的市场。因为他们最了解谁要用他们的产品,用产品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大多数想通过创业使技术商业化的尝试中,存在三个主要的缺陷。首先,研究机构认为开办一个公司非常容易,因为最难的部分— 研发— 已经完成了。事实是,使技术产品化并开办一个公司并不容易;如果容易的话,这些机构自己就做了。你肯定听说过这样的话:凡是能做的,就做;做不到的,注册。

  第二,专利很值钱。专利是好的,但是专利无法使消费者购买产品。如果你们的公司是成功的,而且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对侵权行为提出诉讼,这些专利才有价值;但是,没有任何一种盈利模式是“专利、诉讼、收钱”。

  第三,通常情况下,技术产品化耗时越久,其产品价值越低。在高成本环境下由高成本的科学家开发出来的技术是否可以在靠市场说话的经济环境下,还值得讨论。

  恕我直言,以下才是把资金(和管理团队)引入到科学项目的有效方式。尽管有难度,但还是可以做到。

  首先,正确的态度是:聊胜于无。当这些科研机构认识到他们的研究成果是以数十亿美元为代价时,他们将难以接受,但这个问题值得深思。无论如何,他们的研究是既付成本 —如果不是,也是纳税人的承诺支付— 所以他们的所得不论多少,都算赚了。

  这意味着,在新的公司中技术入股的比例应该控制在10~20%的范围内。如果有专利税,也应该在这个范围内。预付款应该是零,或极少。最后,没有投资商会对这种无特权的短期合作感兴趣(这里的“短期”定义为任何比“永远”短的时间)。同时要明白,消费者买的是“产品”,不是“技术”、“科学”或者“研究结果”。技术、科学、研究结果离产品还很远。越实用的技术就越好。

  当然,技术是创建一个成功企业所必须的最初的90%。不幸的是,第二个也是更重要的90%是发明或发现这一技术的员工。仅简单地给创业公司一张光盘或文件不会起作用。公司需要科学背后的人才,因为在实验室里研究是一回事,而把技术转化为产品的大规模生产是另外一回事。

  这些员工必须再一次运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他们必须做出去留的选择。原因是,他们必须选择收入而不是科学杂志上同僚的称赞。即使你赚了足够的钱,你可以名利双收,你也要选择要么出名,要么发财。

  还有就是,必须选择“刚刚好”的技术而不是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的“高精尖”技术。大多数的消费者并不关心产品是否位于技术的最前沿,只要产品性能稳定他们就很高兴。比如计算机操作系统就属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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