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民诉法,有关法院受理再审申请后,是否要裁定中止执行?

如题,原则上要不要裁定?有哪些例外?纯考试,谢谢~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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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2
《民事诉讼法》第206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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