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购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一、各地法院对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的认定都不一样,以下介绍上海法院的认定;
二、上海法院认为,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第一,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有效。
第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第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效力暂不表态,实际处理中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
对此类案件进行处理时,亦应区分不同情况:
第一、按上述第三种情况处理的,双方当事人应各自返还房屋及购房款。
第二、按上述第四种情况处理的,如果系争房屋已经拆迁或者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应在扣除购房人的购房款后,充分考虑购房人重新购房的合理支出,由购房人与出卖人按比例取得补偿款,其分割比例一般可以考虑在7:3左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1-01
如果是集体用地房屋,则按照目前的法律,不得转让给农村集体组织之外的人,即使转让给集体组织之内的人,也要履行法定手续。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01
两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的有效,如果属于小产权房,目前法律规定:一般无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