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怎么办

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规定辞职需要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而且明确注明在合同期内不准辞职的不合理要求,现在我提前一个月提出了辞职申
请,他突然来一句,没招到人,需要接替的人学会后才放我走,并且他补充说我这岗位需要提前半年才可以。我想请问一下,岗位却实一下
没有人接手,而且不容易上手,我又必须要走,怎么办。我怎么样才能确保我的合法权益。我需要怎么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四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一、双方约定与法律有冲突的,是无效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书面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30天工作完,你就可以不去上班,双方劳动合同解除;请注意,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以招不到人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单位支付工资和办理离职手续;

 

四、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第2个回答  2012-1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但是比如像是你们劳动合同中规定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职的话,那你必须遵循,不然就是你违约。如果因为你的违约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你还要赔偿他的损失。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果合同中特殊规定你的岗位必须提前半年你可以不用理他。如果担心赔偿问题,那就等两个月到了去申请劳动仲裁。
打得很辛苦采纳了吧。
第3个回答  2012-12-24
  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辞职时间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冲突,以国家的劳动合同法为准。
  如果公司确实因为某种原因,需要推迟辞职时间,就要在合同中特别规定,而且要支付费用才有效。
你有权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如果单位不批准,你可以到啊咯侗剧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合同,办理辞职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2-24
提前一个月辞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因此,公司是否招聘到新员工与你无关,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一个月过后就可以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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