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辞职了。然后也没管社保。现在的单位可以给我交社保了,我来转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把这两年多未缴的钱补上才能转。加起来一万多。而我现在经济并不宽裕。请问这钱是必须交的吗?另外我想问下,我这边的不交,到新的单位的所在地重新开始交可以吗?希望有个清楚这方面的人说一下。比较急,谢谢了
是的,至少要交满15年
只要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就可以补缴了。
医疗保险要缴纳20年才能报销,养老保险要缴纳15年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1、社会保险方面中断以后再入保险,可以进行补缴,把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补齐.
2、社保中断以后再入保险,也可以不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个人写出放弃申请,存入档案,就可以不补缴了,但中间间断的时间比计算缴费年限,将来退休是待遇有应当的影响。
扩展资料: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我主要想问的是养老保险。这方面的东西 好像很清楚的人比较少。我是想接着两年前的养老保险继续交,然后不是说累计够15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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