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判定为同责,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电动车,赔偿比例定为双方50%,这对吗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为同责,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电动车,赔偿比例定为双方50%,这对吗,可以减少电动车的赔偿比例吗?如果能应该怎么做

关键看电动车是定性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定为机动车,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如果定为非机动车,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例为60%,电动车为40%。因此,如果想要减少电动车的赔偿比例,应当由车辆管理部门对电动车作出认定,认定电动车为非机动车。即使没有认定,在法院诉讼时,你也可主张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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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和收集相关证据之后依法作出的,这里没有事故现场的描述,无法判断责任认定的合理性。

但是,判定为同责并不代表赔偿比例为双方各50%。作为机动车一方应该先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电动车一方,如有赔偿不足的超出部分才按照责任比例各自承担50%。

机动车超载的行为如果不是事故导致的主要原因,即使行政复议也不一定能改变责任认定结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30
如果机动车投保有交强险,那么电动车一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剩余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分担。如果没有就只能自己赔偿了;同等责任是所有费用平摊。
中顾法律网
第3个回答  2013-01-30
不是,应该你吃亏,他有保险的,
第4个回答  2013-01-30
看你的实际问题了,我想多半是你违章了。现在的交通法对于电动车都很偏坦的了。追问

机动车超载的,行政复议能减少到电动车40%吗

追答

你呢?闯红灯了吧?

追问

交警称是逆行,我不服

追答

那你到底逆行没有呀?
说实话,你也就是站了当前交通法,和人们所谓的同情“弱势”的心理,公平多讲,50%的责任就不错了。

追问

法律本来就是保护弱者的!!!

追答

也不是,法律首先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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