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和原有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又强制和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已经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了5年,去年才签订了一次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是合同我们手里没有,全部在单位),现在单位提出要我们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如果我们不愿意有什么办法。虽然书有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在现实中劳动者还是弱势的。

如果公司已经与你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不变更为劳务派遣合同的,不然,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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