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撞了,人受伤了,车子被撞坏了,对方全责,对方说找他们保险公司!我该怎么办?

前几天一辆卡车把我的普桑撞了,事故很严重,幸好人没什么大事,老婆住院几天,对方没看过一次,出过一分钱,车子送去4S店说要4万,对方保险公司说这车只值两万多,要坐什么全损,意思好像就是车子值多少就陪多少,只少不多!人伤么,有发票的能报销!我想我被车撞了,肇事者一点事都不要管,只要他们保险公司管?肇事者好像去交警那交了10000押金把卡车开走了,到现在我作为受害者不停奔波,一分钱都拿不到,还要我主动联系对方保险公司,现在情况就是我感觉我被人撞了,人伤这块,我只能报销医药费,女朋友至今还不能走动,痛苦白吃了?车子方面本来有辆桑塔纳,还能开开,车况良好,现在被人撞了,,对方只能陪个车子的价值,感觉不是我被强行把车子卖了?除了这么大事故,我感觉我从人伤和车子方面都是亏大了,反而对方卡车司机一点不用愁,他们不肯出一分钱,就指望保险公司,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具体点么?实在走投无路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警认定是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的,先由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由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因此,有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情况,受害人是可以直接联系对方保险公司的,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费用。
法律分析
从情理和法理上考虑,责任方应赔礼道歉。另根据法律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的基本顺序是,如果机动车造成损害,且属于该机动车责任的,先由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会根据购买的商业保险,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由责任人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双方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比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如果造成残疾了,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没有就医治疗,则是抢救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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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29
先要确定事故责任,然后交警会确认各自分担多少。这些你都没提及,如果没走这个程序,请走一下。因为就算打官司,也要确定责任分担的。

然后至于你的损失,可以问保险公司要,也可以问肇事者要,你看哪个方便。

肇事者的态度不好,以后上庭要举证,会对他们不利,可能会多赔一点。

以后碰到这个案子,一定要一出事就往交警的正规程序走,留下证据,追问

当时事故比较大。喊喊交警了,第二天去处理的!对方全责
我问对方保险公司要了,修车要4万,可是车子只值2.5万,他们意思是,不可能修,最多给你2.5万,只少不多,我找肇事者他说让我找保险公司,感觉他什么事都没有,这是我最气不过的!请问我现在该直接起诉肇事者?是不是他撞了我,有保险就全部推给保险公司了?

追答

你可以起诉,有保险归保险,责任不可推脱。
保险是支付你保险的内容,(如果你找肇事者付了,保险公司会向他追讨)
另外你的住院的东西是问肇事者的(如果这方面你有投保,也可以同时追问保险公司)

至于4万还是2.5万,我不是很清楚,我觉得赔2.5万也是合理的。的确要看全损和部分损。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3
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服,只能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去法院起诉,对车辆价值或者损毁情况进行重新鉴定,并要求赔偿。追问

那请问,我现在保险公司说要按照车价值赔我钱,假如值2.5万,他赔我2.5万,这个合法么?还有我女朋友看病,保险公司意思是有发票的能报销,还有误工费能报销,其他的不行,那按这样说,我被撞了,车子赔了原价,人伤的陪的钱只够看病,我老婆白受苦了?我们车子不是白被撞了?还有肇事司机全部推给他们保险公司,一分钱都不要出,这么爽?求大神帮帮忙,实在是无助

追答

1】车子的价值赔偿有争议的,不能是合法与否,只能说合理公平与否,去法院起诉后法院会对其定损作出专门鉴定。
2】你女友伤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3】至于你说的肇事者赔不赔的问题,因为肇事者买有交强险等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赔付,只有在保险公司赔付不够的情况下,肇事者需要进一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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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1-29
有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一般是到法院起诉,起诉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不要再费劲找保险公司了,车评估推定全损是车不值当修了,修车费比车价值高。追问

是修车费比车价值高了,可是我就想不通我好好地被人撞了,本来有个车给我开,现在确强行要把车变成一点点钱?对方仗着说买了全部保险,一分钱都不想出,我拿他实在没辙,我是不是该告他陪我其他损失?法律支持么?我就感觉我被他撞了,我现在不停联系对方保险公司,要他们陪,而撞我的人什么事都没有,该干嘛干嘛,而对方保险公司只陪有发票的,没发票的不陪,这么说我不是被人撞了,还要自己吃亏么?

第4个回答  2015-06-24
我以前是给某电动车做售后的,经常有这样人来,推着几乎报废哦电动车,我们可怜的顾客说,那个开车的把我撞了,我起来跟他理论,结果人家根本不理会我,都不正眼看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之后就没他什么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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