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人轻伤进了看守所待几天能办理取保候审

如题所述

  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法院判决之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没有时间限制,关键是要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
  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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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23
不用。
轻伤害案件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派出所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完全合法也算合理。所以只有一年的期限内,派出所的行为是合法的,不属于不作为。不宜到检察院告发。最好到公安机关内部纪检督察部门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结案,移送审查起诉。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已经过了,仍不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那么可以向检察机关控告。这样的控告更为理性。
被告把原告打伤,与原告把被告打伤虽然是同一事实中发生,但是其实是两件案件,不一定要等在一起处理。公安机关说要等等,等原告把被告打伤的鉴定结果出来再处理,这不是法律的理由。但是两件案件放在一起处理有好处:第一,便于双方当事人和解。因为互有损失、互有过错,方便派出所办案人双方调解处理。第二,对于双方都有利。如果你是原告方,当然想尽快处理被告人,使被告人绳子以法。但是被告人被判刑后,如果鉴定出来原告也把被告打成轻伤了,那么我想被告人也会以同样的方法对待原告,绳之以法;即使不构成轻伤,也可以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原告打架行为处以治安拘留,最终两败俱伤。如果原告原谅了被告,使被告判处缓刑。判缓刑之后,再鉴定出原告把被告打成轻伤,而被告已经判处缓刑,倒过来不同意和解,要求法院判处实刑,最终可能你好心没有得到好报,被判了实刑。
下一步,我忠告还是等一等,或者到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反映一下情况。毕竟事情还不是很严重,最终的结果没有出来,还很难说谁吃亏了,谁滥用职权或者渎职了。
我曾经在检察机关公诉科工作多年。案件当中有人打招呼也很正常,但是毕竟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秉公执法的还是多数。你还是理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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