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学生或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并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必须休学者,须由学生或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批准并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安排休学。 学生单学期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的,应劝其休学。 学生休学期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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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办理流程
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到半年或未满一年需提前复学,经校长同意后上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复学时由家长持市级以上诊断证明及家长书面申请书上交学校,经校长同意后,学籍管理人员报到上级部门具体办理,方可复学,复学后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毕业年级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准休学。
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学籍由学校保留。休学证明装入学生档案,并由校医在学生档案上填写好。
参考资料:岳阳市教育局-高中学生休学有何规定?办理休学、复学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