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申请强制执行到结束要多长时间?

我现在的官司已经过了终审,但还没有判下来,我想问一下,等判决下来,对方不给钱,我申请强制执行,要多长时间法院才能办理完,(我已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对方帐号的相应数额)?再申请财产保全只有3个月时间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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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2
你好,在判决生效后根据判规定的时间,如果对方不给付,你就可以马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保全时间内如果还没判决或判决未生效,可申请法院继续保全。
第2个回答  2013-08-22
判决书生效以后马上申请强制执行,应该在半个月内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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