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部叫《双重阴谋》的美国电影,说的是一位女士的丈夫设计了一个圈套,制造了一个假的谋杀现场,当这位女士醒来发现自己身处谋杀现场中,而丈夫失踪了,于是警方以谋杀将其拘捕,法院也因其谋杀判其监禁(那个州没有死刑),女子在狱中发现自己的丈夫竟然还逍遥的活着,她的狱友给她出了主意,一个人不能因为同一个罪名而被起诉两次,因此当她出狱后完全可以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她丈夫枪杀了,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因为已经被惩罚过了),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在中国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比如甲因被冤枉谋杀乙而被判死缓,服刑期满后他不要求国家赔偿,却真的把乙谋杀了,那么还要对甲实施判决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