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公司虽然股权发生变化,但是公司主体未变,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应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根据《关于企业法人名称发生变化后变更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京劳关函[1998]1号)规定,企业因股权转让等原因变更法人名称属企业经济行为,原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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