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人被辞退 能得到赔偿吗

我母亲2012在公司做清洁工,签合同2年。到现在未满一年半。公司现在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我母亲今年58周岁。公司赔偿一个半月工资,并说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职工可以不赔偿,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支付一个半月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法合法吗。

不能得到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的做法合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综上,劳动者超过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李某,男,1955年9月2日出生。2008年3月5日,李某应聘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书面合同,公司也未为李某办理社会保险。2017年9月3日,该公司以李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将其辞退。之后,李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经济赔偿。  

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动者超过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不少人认为,《劳动合同法》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仅系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法律的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因此,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诚然,《劳动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和补充,是对具体问题的细化,使其更有操作性和执行性。因此,在补充和细化的问题上,应与《劳动合同法》相同乃至优先适用的效力。  

实践中,存在大量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超过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的现象,如要求用人单位不能终止与此类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将不得不与劳动者一直保持劳动关系。显然,这对用人单位十分不公平,且不具有操作性。  

法院最终判决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法院网-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劳动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03
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而超过年龄的人员再用工的话,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所以,该公司的说法和做法是正确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3
你的母亲已经58岁,不能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辞退是不给任何补偿的,现在已经给你支付了一个半月工资,实属照顾,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也是正确的
第3个回答  2018-06-27
1、现在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那么辞退你是没有补偿的。
2、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公司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解除了,如果员工还要继续在公司工作,那么就要签返聘协议。
3、劳动者的工资及协议时间等都是另外协商的。如果协议中有中途辞退的违约金的话,那么就按照违约金来计算。没有就按照协议上的条款来做就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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