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款和往来款有区别吗?

如题所述

往来款包含了借款。往来款包括单位之间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专项应收款、专项应付款等等。借款是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里核算的内容之一。

往来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往来款以会计手段反映在企业的账务记录上,表示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力。加强各种往来款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虚盈或潜亏,有利于保障企业的经营成果。

往来款的形成原因:

1. 管理观念未更新

效益观念、时间观念、财务风险意识淡薄,投资资金长期在往来款项目挂账。甚至有时由于当事领导本人认为自己不贪、不占,问题不大,不进行及时处理,接任领导认为不是自己在职时发生的业务,也不进行处理。结果是一任压一任,有的甚至压了三、四任,至今未进行处理。

2. 内控管理不健全

特别是往来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往来款管理失控。随着账龄的增长,企业不能有效地回笼资金,使资金流量处于非正常状态,甚至发生坏账,造成资金严重损失;或者只满足在资金收回未丢失的程度上,而不考虑由于时间的推移,流动资金被长期占用所丧失的时间价值。

3. 财务监督不到位

财务人员习惯上重视资金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往往忽视对往来款的跟踪管理。即使进行监督管理,也因力度不够或者管理方法落后,影响往来款催收工作的开展。另外,营销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往来款不及时清理也是造成往来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往来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05
理论上两者是有区别的,往来款所说明的是业务的往来,而借据说明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实务中之所以那家单位要求把“借款”改为“往来款”是因为利息的原因。按照规定非金融机构之间(也就是企业之间)是不允许直接拆借资金的,要拆借需要通过银行进行委托贷款。同时出借方可以据此收取借款利息,借入方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资金使用利息。并且这种利息收入是需要进入企业收入帐户,缴纳所得税。而往来款则不同,一般情况下尽管也会支付利息,但只是企业之间的行为,不会涉及银行,所以不但手续简便,而且利息收入会更加隐蔽,通过相互负担费用的形式用来避免所得税。所以一般企业在资金往来的时候,绝大部分都使用“往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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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答: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借入的资金。往来款是以会计手段反映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原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记录。往来款有时实际上也是借款,但是往来款还有其他形成原因。一般情况下,除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外,向其他单位资金拆借计入“借款”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签订借款协议;(2)约定利息,且利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企业需就利息收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企业或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未约定支付利息,仅为短期的资金拆借,则一般作为往来款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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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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