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届硕士毕业生,上周和一家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具体情况是,我签了字,单位说要拿回去盖章,然后再寄回来,但现在还没有寄回来。在和家人商量后,实在觉得那家单位不合适,想毁约,这个算已经签定了三方协议吗?需要交违约金吗?在和学校拿取新的三方协议时,需要怎样做啊?,谢谢大家
麻烦请问一下,我这个算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吗?? 公司拿回去盖章了,还没有寄回来,更没有交给学校。这样再重新签协议算违约吗?需要给原企业交违约金吗?
追答他要是不盖章立即给你寄回来就不算数。就怕他们给你盖了章,就算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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