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若您对政府的补偿不满意可以与开发商和政府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拆迁补偿不合理?这些权利对你大有帮助!
拆迁赔偿纠纷律师贾启华,你好,若对拆迁方制定的赔偿方案不满意,可以先申请听证,拆迁方需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赔偿方案,若是还不满意,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裁决,若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