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节假日包括三类,其中有两类为法定节假日。
因此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分别如下:
(一)元旦节,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一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为11天。
一、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元旦放假1天不变;
春节放假3天,放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不变;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二、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5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费按3倍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