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法院这样判是何依据?

两辆摩托车相撞,甲方:67岁,未减速,无证,醉驾。乙方:18岁,逆行,超载,无证。交警断同等责任。乙方到医院后3小时死亡,有心脏手术支架史,为此医院还赔了乙方15万,原因是医疗纠纷。后来,甲方又将乙方告上法院,法院判定乙方赔偿24万,请问这种依据是什么?是否合理?同等责任到底是什么意思?

第一、同责+死亡,赔24万不算多。
第二、依据,最好去看法院判决书,而不是让不知此事的网友瞎猜。
第三、如果法院判决书不合理,建议上诉,这是当事人的权利。
第四、同等责任: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相当,平均分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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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03
同等责任就是各打五十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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