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从小路骑车向大路左转,一辆载有两人的电动车自我父亲左侧沿大路行驶,刹车避让不及,后轮带倒我父亲自行车前轮后双双倒地,对方右手骨折,今天交警队竟不考虑电动车带人及车速较快和我父亲先进入路口等因素,只抓住一条,说我父亲应该下车推行沿横道线穿越马路,违反这条就是全责。因对方后座女子当时叫嚣要报警,她在事故组有人,所以我很担心偏袒,而今天交警的笔录表现也很像是与对方有默契的样子,进门就问我会开车吗?得到肯定答复后说很好,你应该懂法,要求我看路口录像,指着横道线说,不走这里即是全责。上海明明有电动车不许带成年人的法规啊,以及电动车速在20公里以下的规定啊,交警回答我说没有法律禁止电动车带人,20公里的规定么他解释说这天路没有限速,而且电动车看起来并不快。
我怎么处理这事?要是接到被确认全责后该怎么办?
小路让大路,转弯让直行我也懂,但录像中我父亲很明显先进入路口的,电动车刹车不及向左避让,但还是后轮碰到了我父亲自行车的前轮。
就是在城市道路啊。附近是学校,办公楼,银行,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