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说法律编纂的程序包括法律清理和法律汇编?
追答可以这么理解。法律编纂可以利用法律汇编的系统性作为基础。
法律汇编是对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进行系统的排列汇编。目的是便于人们查阅各种法律法规,以利于法的遵守和适用。不改变汇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而不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仅是一项技术意义上的工作。
法律编纂是以制定法典为目的,可以改变原来的规范的内容,即可以删除已经过时或不正确的内容,消除其中矛盾重叠的部分,还可以增加新的内容。它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之一,进行法律编纂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应当尽可能把某一部门的法律规范编入同一法典中去。
是不是进行法律编纂,必须首先进行法律清理,然后法律汇编,最后法律编纂,那么法律清理都已经修改,清理了,怎么法律边缘又要审查,修改??
追答法律清理可以重新确认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对可继续适用,列为现行法,对于可修改补充的,提上修改补充的日程,对于需要废止的,加以废止,也是直接的国家立法活动,法律清理是进行法律编纂的前提和基础,但法律编纂是指立法机关在法律清理和汇编的基础上,对同一类或者同一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和补充,废除过时的规范,修改不合适的规范,创制新的规范,从而编制成内容集中完备、体例统一合理的新法律。法律编纂是一项立法活动。
法律清理将废除的废除了,该使用的使用,但是不系统,法律编纂就是将其具体化和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