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精神分裂症的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会不会记入人事档案?关于研究生录取。

我参加了重庆市沙坪坝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办了一个精神分裂症的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期间做过精神鉴定,没有报销过医药费,请问精神病保险的事情会不会记入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关于研究生录取,好像有精神病史不能录取。

不会的。
录取标准是由国家教委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上报统计材料,进行分析测算而制定的,各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教委录取标准再制定本单位具体录取标准。招生单位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时既要看业务水平,又要看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既要以考试(含复试)成绩为主,也要参考平时成绩和表现。
  对于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位在确定初步录取后,应通知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考核材料,审核符合要求后,对认为可以获得学士学位的发给通知书。
  对于用人单位推荐作为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在德、智、体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对于少数科研成绩显著或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在职人员,可以破格录取。追问

你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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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18
这个没办法计入人事档案,医保部门没这个权利。但是如果你想隐瞒,小心被别人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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