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主体变更的问题

旧公司A将注销,准备成立新公司B,只是换个公司名称,其余无任何变化。以旧公司A为合同主体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
请问,公司更名后,以原公司A为合同主体与C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需要专门另行签订一份由(A、B、C三方确认的)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作为补充?

需要。
公司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形的,由分立、合并后的公司承担相关的权利、义务。你所说是公司注销,为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可在A与C的原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由A与C签定一补充协议,注明A公司将的情况,明确在B公司成立后,享有A公司的权利、义务。
B公司未成立,如何在协议中体现?所以无法体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若确定是A公司更名为B,而不涉及其他任何变更,则A公司应该将此工商更名的变更通知(核准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做一份公函发往C公司。

公函中除了讲明事件缘故,并要明确一切合约(包括债权债务和合同协议的执行及责任)内容不变。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16
需要,在A公司注销前三方签订主体变更协议。
相似回答